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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多跑腿 只为群众少跑路

--信阳中院推行诉讼费退费新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8-05-07 17:31:00


    今年4月以来,信阳中院积极推进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制定推行诉讼费退费新操作规程,立足让群众多省力、少跑路的服务宗旨,简化诉讼费退费程序,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人性化的司法便民服务。

    据了解,简化诉讼费退费程序前,当事人诉讼程序结束后,涉及诉讼费退费的,需要当事人亲自到法院填写退费通知单,并由承办法官、庭长、分管院领导逐层审批,再将审批过的退费通知单交院财务室办理转款。一个个流程下来,如遇到法官开庭、外出办案等情况,当事人需要往来数次才能办好退费事宜。监狱服刑人员缴纳罚金,需要服刑人员亲属来院财务室现场交纳后,再将法院开具的罚金收据票送至监狱存档。如遇集中减刑时,上百位的服刑人员亲属从全国各地奔波而来,费时费力,造成较大诉累。

    信阳中院行装处找准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着力点,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方法推出司法便民措施。从今年4月起,需要办理退费的当事人在案件结算时预先填好退费通知单交承办人,再由各庭室集中在每周一、周三上午交至立案大厅诉讼费收费窗口登记,院财务审核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收取罚金时,在集中减刑工作开始之前,由中院相关部门与监狱部门提前沟通,明确具体日期,院财务人员主动到监狱部门集中收取罚金、开具收据并交监狱存档,当事人亲属距离较远的,可通过转账到法院指定账户交纳。

    中院通过从小事着眼,细微处入手,让来诉群众多省力少跑路,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和奔波之苦,走好为群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诉讼费退费便民措施自推行以来,受到来诉群众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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