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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执行眼力

作者:记者 林栋 

发布时间:2018-05-02 11:16:07


    今天早晨6点,我和潢川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一同执行任务。

    6点30分,我们来到第一个执行地点,这是一个院子,院墙有两米多高。干警邬志江上前敲院门,敲了大概5分钟,院内并无人回应。正当干警们考虑是否要搬来梯子进入院子的时候,门突然打开了。被执行人穿着军绿色外套和牛仔裤,脚上穿了一双拖鞋。当干警准备将其带走的时候,这名被执行人要求换一双鞋再走,干警们犹豫了一下,同意了。

    被执行人向屋内走去,走的时候还不时地回头偷瞄干警。这样微小的举动引起了干警们的警觉。果然,正当这名被执行人要进门的时候,顺势就要把房门关上。

    这小心思怎能瞒过干警。干警们一个箭步上去,一手就把门给挡住了,直接把被执行人带到了车上。

    接着,我们前往第二个执行点。

    在路上,前方的警车忽然给我们发来指令,说刚刚发现被执行人骑了一辆红色的三轮车与我们的警车擦身而过,要求我们立即掉头。

    接到指令后,我们的警车马上掉头,大概前行了800米,我们看到了一辆红色的三轮车,示意要求其停下。

    随后,两名干警陪同这名被执行人,把他的三轮车存放在他的亲戚家中后,将这名被执行人“请”到警车中。

    在车上,我问执行干警是怎么发现这名骑三轮车的被执行人的。干警告诉我,因为这乡间道路上人和车都不多,而且他骑的三轮车是红色的,所以比较醒目。另外,执行过程的每一刻,干警们都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刚刚在行驶过程中,前面第一辆警车上的干警远远就关注到了这辆红色的三轮车,两车擦肩而过时,干警当即确认了骑车人就是我们要找的被执行人。我不禁为干警的执行中的眼力感佩。

    接着,我们又分别前往两个执行点。其中一个执行点,被执行人出门在外,他的家人对干警比较排斥,干警们和当地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沟通,希望可以通过村干部做一些调解工作。在另一个执行点,被执行人付某某欠申请人赔偿款5万多元钱,可被执行人以在外打工为名,逃避执行,下落不明。执行干警耐心做其家属思想工作,劝付某某尽快回来履行义务。

    据介绍,潢川县法院在2017年先后组织开展了“春雷行动”“夏季雷霆”“秋季攻坚”活动38次,异地实施专项执行8次,受理执行案件1452件,执结率78.86%,到位执行标的款7007万余元,执行工作质效稳居信阳法院系统前列。

    http://newpaper.dahe.cn/jrab/html/2018-05/02/content_242080.htm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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