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鹏飞是信阳中院民一庭副庭长,曾获得过信阳市五星级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每天早晨6点半,郑鹏飞都会到自己的办公室阅卷,7点多去吃早餐,之后若无其他安排,会回来继续阅卷、作阅卷笔录。
郑鹏飞作阅卷笔录时有自己的习惯。首先,他要作证据分析,对双方提供的举证材料进行“三性”分析,“三性”分别是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其次,他会对重点问题进行标注,并在庭审时查明。最后,他根据案情画人物关系图和事件关系图。
郑鹏飞把他作的阅卷笔录递给我,我发现上面有许多关系图。郑鹏飞说他在每次作阅卷笔录时都会画人物关系图和事件关系图,这样可以使案情更清晰明了。“能用一句话不用一页纸,能用一张图不用一份判决书。”郑鹏飞这句话让我印象深刻。
郑鹏飞介绍,在中院民事审判庭工作基本要掌握30部司法解释。日常业务学习十分重要,即使工作忙也要抽出时间学习。他要求自己20天读一本书,促使业务水平提高,降低办案出错率。
邹碧华先生的《要件审判九步法》是郑鹏飞最近在读的一本书。郑鹏飞把这本书递给了我,我翻了翻,发现书里有许多标记和折痕。郑鹏飞向我分享了这本书关于调解工作对他的三点启发。
第一点是要考虑调解的环境,要在一个安静的环境中调解。第二点是要在细节上安抚当事人,比如和当事人在办公室调解时,就一定要给当事人倒一杯水。第三点是要在适当的时候公开自己的心证过程。心证指的是自己对案件的真实看法,根据对案情的掌控有选择地向当事人透露。这些技巧在实际运用中往往可以化解双方的矛盾,促进和解。
我问郑鹏飞:“我最近旁听过一次开庭庭审,其间双方情绪激动,说话声调很高,像吵架一样。这样的情况正常吗?”
郑鹏飞说:“在中国古代法制史中,有一个制度叫‘听讼’。‘听讼’可以归纳为五个字‘词、色、气、目、耳’,即从说话、面色、呼吸、观察、聆听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整体判断。‘听讼’源于宋朝,在当今依然很适用。”郑鹏飞说:“对于一些民事案件,有时需要去听,去感受现场激烈的对抗,分析激烈对抗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而在一些商事案件审理中,双方很平静,原告一举出证据被告就承认,这样反而会引起我的怀疑。因为很有可能双方串通搞虚假诉讼,损害其他人的利益。”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中午,此番交谈让我受益匪浅。一名优秀的法官需要不断地去学习、充实、提高,就像郑鹏飞。郑鹏飞在2017年共办理民事一、二审案件279件,其中承办的一审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二审案件无一再审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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