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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又酒驾 危险驾驶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8-04-02 15:13:18


    近日,息县八里岔的魏某摊上了“烦心事”,自认为酒量不错的他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被交警查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息县公安局拘留,最终被判处了刑罚。

    事情发生在2018年3月16日晚,魏某和几个朋友在息县城关某饭店吃饭。朋友聚会难免饮酒助兴,魏某在席间也喝了一些白酒。聚会结束后,魏某即驾驶摩托车离开。

    车行没多久就被息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后经信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检测,魏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1.35mg/100ml,属醉酒驾驶。

    2018年3月23日,息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魏某无摩托车驾驶证且醉酒驾驶,犯危险驾驶罪。

    息县法院于3月26日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决:魏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提醒:清明小长假将至,无论是祭奠先人还是走亲访友,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法律法规,更不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否则,等待您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留给亲人的将是遗憾和痛心。

责任编辑:So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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