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在河南洛阳龙门站,太原铁路公安局临汾公安处乘警支队张警官、陈警官成功抓获商城县人民法院网上在逃人员李某。原来李某来龙门站接人,因未购买火车票,且形迹可疑,工作人员对其询问,并通过比对发现此人正是网上在逃人员,遂被乘警队人员当场控制。
洛阳原告易某诉被告李某、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商城法院受理后,经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5年2月初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李某于2015年2月18日前偿还原告借款4万元,于2015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10万元,被告杨某对被告李某偿还借款自愿承担连带责任。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李某、杨某未自觉履行义务。案件转执行后,被告杨某履行了标的75000元,但被告李某既未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经执行人员调查得知,李某在案件执行期间出售其名下车辆,银行账户有大笔资金往来,有偿还能力。2016年8月商城法院遂对李某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但被执行人李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行为恶劣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17年11月初被执行人李某因拒执罪被上网追逃,实施逮捕。
李某归案后,执行人员一直坚持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李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周后,执行款到位,案件顺利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