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执行法官,帮我把儿子的赔偿款要回来了,我心里的这块石头终于落地了。”11月24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的父亲将14余万元的现金赔偿款交付到杨某母亲手中,杨某母亲泪眼婆娑地说到。
2011年4月,杨某在罗山新区灵山大道步行时,被同向行驶的驾驶着电动车的韩某撞伤,事故致使杨某重度颅脑损伤,经鉴定为五级伤残。韩某支付部分医疗费后,却拒绝支付剩余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其他费用。随后,杨某将韩某告上法庭。罗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韩某赔偿杨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4.17万元。
判决生效后,韩某拒绝履行义务,随即外出躲避执行。2014年10月,杨某申请强制执行。此次事故对杨某及其家庭造成了极大伤害,又因赔偿金迟迟不能到位,杨某母亲经常以泪洗面。
执行干警多番查找,却一直无法查到韩某行踪,又无法找到可供执行财产,此案一拖就是三年。近日,执行干警获悉韩某行踪。经过两个小时的蹲守,终于将韩某抓获,并实施拘留。
当得知韩某被拘留后,韩某的父亲急忙联系执行法官,表示会筹钱替儿子履行判决义务。11月24日,韩某的父亲带着14余万元的现金来到罗山法院,将赔偿款交付到杨某母亲手中,杨某的母亲拿着执行款一度哽咽,一再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