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余某与周某因为琐事发生冲突,于是两人大打出手,周某更是致余某轻微伤。事后,息县公安局向周某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对周某予以拘留并罚款。
2017年3月余某将周某诉至息县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医药费,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判令周某赔偿余某损失4357元,7月余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开始执行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周某希望其能来解决纷争,但周某始终态度强硬,拒绝配合。
直到11月1日被带至息县法院执行局,周某仍是一路吵吵嚷嚷,觉得自己已经因此事被公安局拘留后就不应当再赔钱了。对执行干警任何释法说理的话都听不进去,只是一路叫嚣自己的怨愤。
因周某态度坚决,拒不执行,承办法官决定依法对周某进行拘留。听到这样的决定后,周某才慢慢的开始平静,在看到与其一同被带到执行局的王某(另案被执行人)已经被拘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随即周某表示愿意还钱。
上午九点半,周某的家人便将全部执行款4358元交来,此案顺利执结。
面对被拘留的压力,周某从一开始的暴跳如雷到逐渐平静最后不得不积极履行判决。强制执行措施的灵活使用已经促进一大批案件顺利执结,截至11月2日,“秋季攻坚”专项活动中息县法院共拘留62人,执结案件14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