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被冻结了?这下麻烦大了!”近日,被执行人在银行提取现金时,却发现自己的账户被冻结了,他急忙来到信阳市浉河区法院执行局求助。
2015年1月3日,4被告陈某某、贾某、张某某、余某某向原告陆某某借款2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后分别偿还原告本金10万元和2万元。
2015年1月15日,4被告又分别向原告姜某某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后4被告分别偿还原告本金5万元和1万元。
陆某某、姜某某以4被告在借款到期后拖延付款为由,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4被告于2017年1月1日前偿还原告陆某某8万元本金及利息1.7万元;偿还原告姜某某本金4万元及利息8500元。判决生效后,4被告却未履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黄正鑫多次电话联系、传唤4被告。经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4被告同意于7月、8月分两次履行义务。然而,7月31日,被告向原告陆某某履行了3万元、向原告姜某某履行了2万元后,却一直拒不履行剩余的欠款。
执行法官查询4被告有可供执行财产,遂于9月22日将被告账户内可供执行的存款进行冻结。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截至目前,被告已经将剩余的欠款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