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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加强审判职能作用 服务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09-08-10 18:20:26


    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新形势下,信阳全市法院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不断加强审判职能作用,推动人民法院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今年1—6月份,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177件,办结6828件。其中,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664件,办结1620件。

   一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刑事案件1165件,审结1084件。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各类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和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活动,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件,判处犯罪分子2人,审结“两抢一盗”案件362件,判处犯罪分子582人,有效地推进了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

    二是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939件,审结3828件,涉案标的2.23亿元。继续落实“天平计划”,加强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审理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281件,惠及农民工3100余人。信阳市两级法院实施“天平计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做法,河南省委工作情况交流以“信阳市探索农民工司法服务新举措”为题给予充分肯定。我们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为原则,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把调解作为审理民事案件的主要方式,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19件,审结106件。在积极支持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的同时,坚持平等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探索多元化解决行政纠纷新机制,力争通过协调方式结案,促进案件和谐解决。

    四是加强审判监督工作。中级法院受理再审案件42件,审结66件,受理并审结减刑假释案件873件。通过对再审案件的审理,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纠正了裁判不公的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上半年全省绩效考评,市中级法院案件上诉改判率、结案率、上诉发还率,分别居全省法院第一、第四和第五名,各项审判业务指标总评居全省第六名。

责任编辑:刘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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