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5日,息县网正式向全国开放,法院的判决书及法院工作动态也陆续上网,为提高法院形象和法官形象,息县法院对判决书的写作进行了培训。
一是从形式上对四个方面进行规范。首先是对原、被告诉称和辩称的内容及证据列举进行规范。其次是对当事人年龄的写法进行规范。对当事人的年龄统一写出生年月日。其三是对“审理查明”中的证据列举顺序进行规范。其四是对适用法律条文中条、款、项的写法进行规范,要求明确、具体。
二是对内容的写作进行培训。首先对“审理查明”部分的写作进行培训。“审理查明”是判决书写作中的重点部分,是庭审查明的事实,系法律事实,故对证据的来源和庭审查明的事实如何叙述清楚进行了重点讲解。其二是对本院认为部分作为重中之重进行讲解。因为“本院认为”是判决书中的说理部分,支持什么,不支持什么,支持有支持的理由,不支持有不支持的理由,既从理上阐述,又从法上阐述。“本院认为”写清楚了,当事人就会知道赢在什么地方,就不会上诉或缠诉。
为真正达到提高法官写判决书的水平,该院印发三个案例,让所有法官分别写出三个判决书,然后进行评讲,并选出较好的6份,在全院展览。
该院的培训工作由院长林群和有多年审判工作经验且有写作水平的老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