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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法院来信阳中院调研交流打击拒执罪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11 17:54:08



会场


信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玉明发言


六安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有春发言


安徽六安法院一行来信阳中院调研交流打击拒执工作双方合影

    8月10日下午,由安徽省六安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有春带队的学习考察组一行四人,来信阳中院调研交流打击拒执罪工作,并在信阳中院举行了执行工作交流座谈会。信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玉明、中院执行局副局长付晓虎、罗山、潢川、光山法院负责打击拒执罪工作的执行局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王玉明主持。

    座谈会上,张有春表示,河南和安徽是临省,两地法院是大别山司法协助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问题会有比较多的共性问题,希望借此机会能够多学习先进经验、相互交流、沟通互补,解决好执行难问题。随后,付晓虎介绍了信阳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绩,罗山、潢川、光山法院分别介绍了本单位打击拒执罪的做法。

    最后,王玉明表示,再次欢迎六安法院的同志们来信阳交流指导工作,希望以后两地法院能更多开展交流。王玉明介绍了信阳深厚的文化传统、革命历史、信阳法院队伍情况和执行工作情况,并针对信阳法院在打击拒执罪方面的工作做法,谈了五点体会:

    一是树立“打”的理念。为什么要树立打的理念,因为“打”的有依据,因为刑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为打击提供了法律依据。“打”的有特色,省法院高度重视,把打击拒执罪情况作为第一项考核指标。“打”的有效果,以“打”促执,既促进了案件的执结,又树立了法院的权威和日趋良好的司法环境。

    二是建立“打”的机制。建立和坚持了领导协调机制、“三家”联动机制、坚持集中打击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

    三是畅通“打”的渠道。要坚持公诉、自诉并重,执行与刑庭工作有机衔接和依法精准打击等,确保做到稳准狠。

    四是做好“打”的宣传。抓好传统媒体,用好现代媒体,突出重点,搞好集中宣传。扩大打击拒执罪的影响,借力多种宣传形式形成打击拒执罪的良好氛围。

    五是彰显“打”的效果。通过打击,实现了案件的执结、法律权威的树立、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司法形象的提升。

    双方还就打击拒执罪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责任编辑:So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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