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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阅读

  发布时间:2009-08-07 17:53:3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凡略读过些书的人都耳熟能详的一句话;在社会主义制度已建立半个多世纪的中国,还仍然有人用另一句一千多年前宋代皇帝劝学的话来教导他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人类步入到复杂多元的二十一世纪,万般皆下品显然是过于低俗的武断,唯有读书高也未免有些自得的夸张。但无论从事何种职业的人,对己不仅仅局限于读书的阅读,都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阅读之于人生必不可少。于肩负公平和正义责任的人民法官,读书的意义自不待言。法官法规定,任职法官须有本科学历,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文凭高低、考试分数多少的确不是读书多少的依据,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不读书是绝不会取得高文凭或通过司法考试的;同时,要想取得高学历,必须读的书必然是多于仅想取得低学历的同专业人士的。
   
    在一篇短文中读到这样一则旧事:当年李泽厚出版《美的历程》,沈从文说:“李泽厚看的东西还是太少了,如果李泽厚想看,我愿意再给他看些东西。”连李泽厚这般公认为“家”的学者,竟有人评价他看的东西太少了。想到自己竟时不时自认还是个读书人,别说出书,文章也是很少发表的,不免汗颜。再看看周围及所了解到的法官,确把大量的时间投入到了办案之中,可闲暇之余呢?留心与法律法学有关的报刊、杂志、网站,法官们的文字、言论给人的感觉也如同沈从文对李泽厚评价的最终用意:因缺乏阅读而致视野不开阔。

    中国人有句古话:秀才不出门,也知天下事。诸葛亮隐居草庐便规划三分天下的大计即是 最有力的明证。在那个传媒渠道狭窄的时代,秀才之所以能知天下事,靠道听途说恐怕是不行的,我想,主渠道只有一个:阅读。对诸葛亮有很多评价,但有一点是公认的:隐居时他已博览群书。尽管古人之阅读比拟今天,传播速度太慢,载体过于单一。然而,今天的法官面对林林总总的阅读途径,好像并不见得比古代秀才阅读的更多更广泛;比起“不是读书即欲死”的陆游,更让人自惭形愧 。常有法官对自己办理的某些案件,因与法律与政策与生活现实联系紧密,或因其中的情节认定、法律适用的复杂疑难值得研讨,宏论滔滔,侃侃作谈。当你建议他形成文字时,最常见的理由是:忙;或无奈的承认:不知从何下笔。不能不说是谈话语言口语化的随意性、模糊性、无序性掩盖了知识的不足,一旦需要清晰明了的展现在书面,知识的浅薄便暴露无遗,正如李白的那句:眼前有景道不得。深思之后,也不能不说:知识的浅薄源于阅读的贫乏。实在有太多的法官忽略了阅读这一“诗外”功夫。
   
    有人说,按法官的职业特点和职业要求,法官须是能综合运用法学、哲学、社会学的人,法官办案时的触角须深,视野须宽;还有人说,法官须有深厚的法学理论修养、娴熟的法律专业知识、特定的逻辑思维方式;更有人说,法官须是渊博的智者。应该说,对于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来说,这些要求绝不为过,培根关于水流与水源的论述,足见社会对法官定位的标准之高。
  
    “非学无以广才”。在倡导学习型社会的今天,阅读无疑仍然是学习的主要途径之一。宋代诗人黄庭坚说:“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明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清代名臣曾国藩说:“唯读书则可以变化气质”。当年吕蒙读书之后,令人刮目相看。身处日新月异时代的法官,必须借助阅读,才能更深刻认识和感知外部世界;才能更有效开阔视野,培养才干;才能更广博的吸取有益于自身成长的各类知识,加深对法官这一特殊职业角色的认知和感受;才能在更多了解人情世故的基础上,对所承办的每一件棘手的案子有着更为深邃的理解,保障作出公正中立的裁判。
   
    开卷有益。学然后知不足。“读书使人充实”,“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读书也可以增长才干”。缺乏阅读的短视和浅见会如同云遮雾罩般阻挡精明能干的法官的公正之目;而涉猎广泛的阅读,无异会令法官视线提升到“一览众山小”的宽阔境界。没有人会相信一个从不阅读、不谙世事、不晓事理、鼠目寸光的法官会在千万遍的利弊权衡中作出合理合法的公正裁判。
法官同志,让我们用心而虔诚的阅读吧。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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