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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法院李振院长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7-07-06 09:31:02



    6月29日上午,商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振担任审判长,并主审原告唐某某、赵某某与被告赵某、中国太平洋财产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该案两位原告系夫妻关系,均已六十多岁,身体状况不佳,经济条件较差。被被告赵亮驾车撞伤后,住院二十余天,花费较大,但未得到被告的赔偿。

    开庭前,李振主持合议庭成员一起查阅了卷宗材料,分析研究案情,明确庭审重点,梳理双方当事人争议,拟定庭审提纲。庭审中,李振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论,有序安排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举证、质证,引导双方发表辩论意见,很好地掌握庭审节奏。整个庭审活动过程流畅,重点突出,行为规范。通过合议庭成员的共同努力,在重事实、证据,严格依法的前提下,一举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庭审和案件审理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商城法院坚持院长带头办案制度,既是该院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也是院领导回归法官角色的需要。院长带头办案,不仅还原了院长职务下的法官本色,迈出了审判权运行机制去行政化改革的重要一步,也充分调动了全院法官办案积极性,使优秀的审判力量聚集审判一线,提升全院审判业务水平。

责任编辑:So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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