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方便当事人诉讼,达到审理一件案件,普法一片群众的效果,淮滨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巡回审判力度。
一是因地制宜,建立大调解网络。该院结合偏远村镇群众起诉、开庭不便的实际,在比较边远的乡镇设置巡回立案点,逢圩日定为立案时间,群众可以在赶圩的同时到立案点进行立案或要求调解纠纷。
二是因时制宜,切实服务三农。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忙”和“农闲”的时间差异,制定不同的巡回审判方案。在“农忙”时期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着重处理影响劳动生产的案件。
三是因人而异,做好调解工作。针对民风民俗及生活习惯,巡回办案法官深入到当事人村组及家里,在乡亲见证下开展调解工作,更有效的保证了调解方案的落实并得到很好的监督。
四是实现法律咨询与法律宣传相结合。在巡回审判过程中,该院注重法律知识的宣传工作,针对乡镇比较常见的案件,如离婚、赡养、相邻关系等纠纷,进行相应的普法,并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有效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