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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院长尹伟当庭宣判一起非法狩猎案

  发布时间:2017-06-13 17:07:01



    近日,罗山县法院院长尹伟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殷某非法狩猎一案,并当庭宣判。

    县检察院指控,罗山县于2000年3月被确定为河南省禁猎区。2016年11月份,被告人殷某在没有办理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罗山县周党镇山上架设高压电网,猎捕野生动物7只(其中两只草兔已出售)。2016年12月28日下午,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到达现场,在殷某临时住处当场查获野生动物死体5只及猎捕工具电瓶、升压机各一台。该局民警当场传唤了殷某,并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经鉴定,殷某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为草兔5只、狗獾1只、黄鼬1只,该三类野生动物为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动物(即“三有”动物)。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殷某的行为构成了非法狩猎罪,请求依法判处。

    庭审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的权利,依法查明了案件事实,被告人殷某对犯罪事实和检察院指控罪名均无异议。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当庭宣判,依法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殷某拘役一个月,作案工具电瓶、升压机各一台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殷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责任编辑:So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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