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工作,有效的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取的原则,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用具备一定资质等级和条件的评估、拍卖机构,参加全市法院委托的司法评估、拍卖活动,并对入册的备选专业机构进行年度审核。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报名申请书(从信阳法院网下载);
2、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等;
3、本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名单、执业资质证书;
4、近两年的行业年审情况和主要工作业绩(不限法院委托案件),评估机构收入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工商税务报表等),拍卖机构成交额证明材料(拍卖公告、成交确认书等);
5、2015、2016年度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人员名册;
6、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出具的近两年内无违法、违纪等情况的证明;
7、办公场所所用房屋的产权或租赁材料;
8、近两年荣获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奖励、荣誉称号证书;
9、包含服从监管、廉洁执业、规范收费、及时结案、司法援助等内容的书面承诺;
10、其他变更情况和要求提供的材料。
上诉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经我院核对确认后,留存复印件;已在信阳中院原名册中的评估、拍卖机构,须重新报名。
各机构申报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列入专业机构备选名录。
二、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3月30日
三、报名地点: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511室。
联系电话:0376-6360511、6360502
联系人:吴风波、孙彬峰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
(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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