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普法天地 -> 媒体聚焦

【河南法制报】强力打造环境资源审判“信阳模式”

  发布时间:2017-02-24 08:56:14


    积极探索环保公益诉讼,加大环保禁止令的实施力度,持续做实做亮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将生态修复机制拓展至整个环境刑事和行政审判领域……2月21日下午,信阳市中级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

    会议上,信阳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新中说,2016年,经过全市法院努力拼搏,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步。在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时,张新中说,全市法院要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持续做实做亮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走专门化审判道路,强力打造环境资源审判“信阳模式”,在推进涉林刑事案件生态修复的基础上,探索将生态修复机制拓展至整个环境资源刑事和行政审判领域,继续推动有关部门在生态薄弱地区和重点保护地区设立生态修复基地。在民事审判中,要重视环境修复责任方式的应用,凡有可能恢复原状的,责令污染者或者第三方机构采取措施恢复原状。今年,信阳市中级法院将着手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审理环境资源重大疑难案件中的技术指导作用,积极探索环保公益诉讼,大力开展环保案件非诉执行,并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促进以点带面。加大环保禁止令的实施力度,对于依法申请环保禁止令的案件,依法及时审查,有效制止环境污染行为。加强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案件联合调解、联动办理等工作机制,实现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凝聚环保工作合力。

http://newpaper.dahe.cn/jrab/html/2017-02/24/content_122411.htm

责任编辑:黄涛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