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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召开环境资源保护与审判座谈会 共商保护美丽信阳大计

  发布时间:2017-02-23 16:35:51



会场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琦主持会议

    2月22日上午,信阳中院召开环境资源保护与审判座谈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肖建华、信阳师范学院法学院院长李文发、信阳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鲁玉明、信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刘运振等,共商环境保护大计。信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琦主持会议,两级法院部分环境资源审判法官参加座谈。

    中院环资庭负责人介绍了两级法院环资审判工作情况和今后的工作打算,参会人员对如何做好信阳环境资源保护发表了意见。

    刘运振表示,信阳中院出台的禁止令实施规定意义重大,让环境保护执法如虎添翼。今后两个部门应当加大禁止令实施力度,有效制止环境污染行为。还应当加强在非诉行政执行方面的协作,加大审查与执行力度,提高有效执结率。

    李文发建议,应当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刑事、行政、民事“三审合一”的优势,加强三大审判之间的相互配合,形成环境资源审判的整体合力,有效制止环境资源违法行为,救济受害人环境权益。

    肖建华指出,信阳中院“复植补种”机制和禁止令制度很有创新性,丰富了司法实践,顺应了国家环境资源保护的需要。今后还应加强对这两项机制的研究,丰富与提升两项机制的内涵,充分发挥两项机制“一个鼓励、一个禁止”两个方向的作用。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执法与司法的联动,加强衔接,整合资源,让环境资源司法与执法更有力量。充分认识环境公益诉讼的价值功能,妥善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维护好环境公共利益。

    冯琦对各位领导和专家的到来表示感谢。他要求环资庭法官,紧紧围绕全市环境资源保护大局,努力为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支持;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多元机制建设,实现环境资源司法与执法有效对接;加强对禁止令等制度的研究,建设更加丰富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

责任编辑: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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