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的三百公里执行路 作者:陈思思 发布时间:2017-01-30 16:02:21
 执行干警出发前留影
 到达申请执行人居住的息县白店乡
 执行干警用执法记录仪记录申请执行人陈述
 执行干警出示手续清单
 离开白店乡司法所
农历丁酉年大年初一,信阳中院执行局副局长付晓虎,执行三庭庭长史训利,执行法官于坤明仍奔波在执行的路上。
他们去办理的是于建仁申请执行一案,于建仁因在一起事故中致伤头部,被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基本等同于植物人,靠轮椅出行,于建仁家又住信阳息县白店乡何庄村,路途不便。信阳中院执行局干警考虑到于建仁目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出行困难,不能自己主张权利,办理手续,为了维护他的合法权利,让于建仁过一个安心舒心年,在大年初一,驱车三百公里来到息县白店乡,在白店乡司法所现场向于建仁调查核实案件情况,所涉执行标的1317314.88元。
这笔执行款利用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冻结了被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涉案资产。因为春节期间划拨执行款的银行放假,执行法官为他们提供了一份材料清单,把办理划拨手续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提供的证明一一罗列清楚,一目了然。
当于建仁的妻子看到信阳中院执行干警在大年初一仍惦记着他们的案子,还服务这么好时,不时的抹着眼角滑落的泪水。白店乡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也对信阳中院敬业的工作态度称赞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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