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河南省潢川县法院开发区法庭拓宽思路巧调两起连环相邻权纠纷案,不但化解了邻里之间的长期矛盾,同时也解决了他们现实生活中面临的难题,促邻里关系和谐共存。
李明两兄弟的住房均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的地基与周围洼地相比高出许多。但随着社会发展,四周的房子越建越多,他们的房子也越来越“矮”。2007年,王强开始在李明兄弟住房南边垫土、平整宅基地,准备建房。与此同时,其他邻居也开工建造自己的新房。终于,两兄弟原来排放生活污水的小水塘被填平,两人住房的第一层成了汪洋泽国,夏天臭气熏人、冬季阴冷潮湿,基本无法使用。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他们将王强告上法庭,要求他解决排水问题。与此相隔不久,哥哥李明又因为另一个邻居周福所砌的一堵矮墙阻挡了自己的出路,而将其起诉到法院。
开发区法庭接到这两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审判人员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时现场察看后就深切地体会到两原告的正常生活确实遭受严重影响,同时也感觉到双方的矛盾十分尖锐、一触即发。因此,从一开始就确立了调解结案的指导思想。通过多次到现场实地勘察、走访周围群众,审判人员基本摸清了这两起案件原、被告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即都是因为原告房屋排水不畅、污水长期淤积导致,而且相互之间有一定的内在联系。据此也初步理清了调解工作的主线即先解决原告房屋的下水道问题,再解决原告出路问题。在此后的工作中,法庭审判人员多次找到王强向他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和他一起到原告家中让他亲身体验对方的生活状况,并动员与他关系要好的朋友一起作他的思想工作,王强最终同意自己出资为原告修理一条下水道。在第一起排水纠纷调解结案后,法庭审判人员立即通知第二起出路纠纷的原告李明与被告周福到庭调解。由于第一起案件中对下水道已经作了具体规划,周福与李明很快就出路问题达成协议,周福同意在下水道修成后主动将自己所砌的矮墙拆除。
两起连环相邻权纠纷案先后得到调解结案,原、被告双方对开发区法官真心解决纠纷的工作态度都十分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