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河南省罗山县法院紧紧围绕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改进审判作风,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近日,该院在已有的便民诉讼措施的基础上又采取“固定巡回审判点+若干不固定巡回审判联系点”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和辖区各乡镇、部分街道和处理涉及民生案件较多的交警、监狱等部门分别设立了16个巡回法庭。同时把判(调)前释明、判(调)后答疑工作贯彻在办案全过程,耐心、细致为群众答疑解惑。5-7月份,该院巡回办案60余起,通过公开审理案件,开展以案说法教育,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实际效果。
巡回审判的做法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赞誉,被群众称为法律与群众的“连心桥”。受到当地党政机关和领导的充分肯定,得到化解矛盾纠纷的“及时雨”、社会和谐的“调节器”等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