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文明单位示范表率作用,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文明委安排部署,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关于在中心城区主要干道、主要商业大街实行米长制的工作要求,有力助推全市创文攻坚工作大局。
院党组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张新中院长要求全院干警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创文攻坚作为当前亟待完成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提升我院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和干警文明素质。
12月13日上午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创文攻坚动员会,传达市委精神,安排部署任务。将我院承包的107国道(南湖路至法院)700米长路段细化分解为11个责任区,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为每个责任区明确责任庭室,由各庭室部门负责人担任米长,作为该区域的第一责任人,落实责任到人。12月14日早晨7:30,院领导带队到路面督查人员到岗情况,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率先垂范做好服务,并将督查情况向各庭室部门负责人逐一通报。做好汇报请示,及时将问题向市文明委做好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