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淮滨县人民法院淮南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及复植补种公益林基地正式揭牌。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詹玉锋、信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新中、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徐哲、信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琦、淮滨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大志,以及市县两级人大、政协代表和县相关单位负责人参与了此次揭牌仪式。淮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主持揭牌仪式。
詹玉峰指出信阳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有思路,有探索,有成效,在服务信阳整体大局中,在美丽信阳建设中,作出了贡献。
詹玉峰强调美丽的生态环境是信阳的优势,也对环境资源资源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一要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专业性强,要求高,全书法院要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为抓手,在审判团队的培养上不断用力,在审判机制、程序的建设上大胆创新,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为信阳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创出新路、打出品牌。二要注重提升环境资源保护的实际效果。实施“复植补种”生态修复司法机制、让破坏者去补种,到指定的区域植树造林,这是一个很好的思路。不管是环境刑事案件还是环境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都要认真思考保护的问题。通过案件的审理,使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遭受损害的生态得到有效修复。三要注重形成环境资源保护的合力。环境资源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加强联动、凝聚共识、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公众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中的系统作用,建立健全司法保护联动机制,确保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形成合力,取得更大的成效。
张新中强调一定要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服务好大局,守护好我们的家园。
徐哲说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法院必须严格公正司法,及时正确审理环境纠纷案件。她表示要将淮南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及“复植补种公益林基地打造成犯罪分子劳动改造、警示教育、环境法宣传的基地。
仪式上,淮滨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庭公开宣判了两起滥伐林木的案件,两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并按要求复植补种。宣判现场吸引了当地群众的围观,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