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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法院首次邀请心理咨询师参与少年圆桌审判

  发布时间:2016-12-01 15:53:51


    近日,浉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对被告人王某某、何某某涉嫌盗窃一案进行开庭审理,为教育、感化和挽救青少年,该院少年审判庭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走进法庭,全程参与帮教,收到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人王某某、何某某因早年辍学,缺乏教育、精神空虚、沉迷网吧,对父母的劝告置之不理。2015年6月份,被告人王某某、何某某(刚满十六周岁)伙同罗某某(未满十四周岁),携带作案工具先后三次在信阳市南湾居民小区附近实施盗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发后,二被告人的父母十分生气,拒绝给其孩子委托辩护人。浉河区法院少审法官周丽娜了解案情后,依法指定辩护人为二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做监护人思想工作,引导其配合孩子退赃退赔。结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采用亲切、轻松氛围的圆桌审判的审理模式。同时,专门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信阳市第三小学教师郭鑫芳从庭前了解、庭审辅导、庭后跟踪全程参与少年刑事审判,进行专业心理辅导和矫正。在圆桌审判席上,郭鑫芳老师不但对二被告人进行一对一心理疏导教育,分析犯罪原因,引导认罪服法,而且与被告人的监护人互动沟通,指出各自监护人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及下一步如何教育、感化、挽救失足的孩子,并且表示对二被告人还会进行后续跟踪回访。

    郭鑫芳老师专业的心理疏导,使被告人留下愧疚的泪水,当庭向父母道歉,向法官、检察官叔叔阿姨承诺以后一定吸取教训,遵纪守法,早日回归社会。他们父母感动的热泪盈眶,连连点头。本案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张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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