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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收支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11-23 09:25:1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内设24个职能处室,下设一个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挂法官学院牌子)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审判法律规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受理不服中院、下级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各类案件,审判由市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的工作等。
(二) 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二审案件;受理不服中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3612.29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612.299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为:基本支出2274.2996万元,占比62.9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6.67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7.23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0.38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3万元,会议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万元),项目支出1338万元,占比37.04%。主要项目是:办案经费、死刑开庭审理、执行相关经费、刑事被害人救助经费、聘用书记员费用等。
    2016年法院经费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274.29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工作需要。

附件:2016年财政预算附表(含收支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明细表、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2016年预算公开附表

责任编辑:陈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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