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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显威力 多年积案一日结

  发布时间:2016-11-21 15:06:53


    日前,一名上了“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刘某迫于失信惩戒,来到潢川县人民法院,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一次性付清了16万元的执行款。
    2014年5月,潢川县法院受理了段某某申请执行刘某生命权纠纷一案。经该院判决,刘某应给付段某某赔偿款16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与执行法官玩起了失踪,常年在外,下落不明,经该院“四查”,也未能发现刘某的其他财产线索,故依法将刘某纳入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刘某在外,尽管时常遇有买不到飞机票、高铁票等出行困难,但也都想法克服了。直到前不久,刘某欲参加某个项目的招投标,结果被告知,由于失信没有报名资格,因而错失了良机,此时刘某才如梦初醒。于是刘某主动来到该院,找到执行法官,立即一次性兑现执行款16万元,并请求及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撤除。事后,刘某感慨地说,钱还了,心里踏实多了,以后可以堂堂正正的做人做事了。
               
  

责任编辑: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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