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5.14”交通事故案 作者:新县法院 余丽娟 高海硕 发布时间:2016-11-16 16:02:00

11月15日上午,新县法院院长郑镇林担任审判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军出庭支持公诉。此案系今年5月14日新县境内发生的一起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死亡9人,重伤2人,轻伤15人,轻微伤1人的严重后果。
上午9时,随着法槌的庄严敲响,庭审准时开始,陈军宣读起诉书指控:“2016年5月14日13时20分许,被告人上官华军驾驶豫S91138号中型普通客车沿国道230线由北向南行至605KM处时,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柳洛伟驾驶的豫AE6067号重型厢式货车相撞,造成豫S91138号中型普通客车乘坐人聂某叶等9人死亡,18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上官华军雨天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严重超员行驶,未靠右侧通行,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整个庭审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审判长围绕焦点问题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庭审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充分体现了保障被告人人权的诉讼理念。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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