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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

暨“个案促进法治:方法、制度与实践”研讨会在信阳召开

  发布时间:2016-11-08 09:38:59



会场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讲话


中共信阳市委市委书记乔新江讲话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新中讲话

    为持续深入学习、理解和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精神,探讨个案促进法治理念、方法及相关制度建设,以及指导性案例、影响性诉讼对法治进程的影响,11月6日,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在信阳召开“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个案促进法治:方法、制度与实践研讨会’”。本次年会由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主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大学协办,信阳市法学会、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曹守晔,河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黄建中,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革,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张骐,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苗连营和中共信阳市委书记乔新江,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天学,信阳市中级法院院长张新中出席会议,与来自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司法机关、教学科研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二百余人对个案如何促进法治从方法、制度与实践角度进行了深入研讨。案例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革代表中国案例法学会研究会常务理事会作2016年工作报告,张骐副会长出席年会并作总结发言。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法治周末、民主与法治、财新传媒、南方都市报、信阳日报等部分全国和地方的新闻媒体对此会议进行了深入报道。
    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兼任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王振民在书面致辞中指出,研究会成立4年来,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两高”等机构的指导下,研究会团结全国从案例研究的专家学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为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完善和指导性案例的选择提供了很多智力支持,发挥了智库的作用。他提出要聚焦“两高”推出的指导性案例,力争每一个被选入的案例都要研究,发现其中包含的指导意义,并关注这些案例在司法实践中运用的情况。
    李仕春在致辞中代表中国法学会,对长期从事案例法学研究,致力于以个案来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就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的未来工作,李仕春强调,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中国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就全面依法治国做出总体部署,确立了190项法治改革的措施。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的各位专家和学者要带头学习中央的重要会议精神和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让案例法学研究会成为我们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和主阵地。二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要坚持学者立场、中立客观,要服务于实践,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上升为理论和法律,为法治中国作出贡献。要从正面积极的角度,协助帮助党委政府筹划法治规划,推进法治建设。三要更好服务广大理事和会员。要为广大理事和会员搭建平台,提供更多学习交流的机会,更多成长和脱颖而出的机会,让更多的专家学者能够走在中国法治建设的第一线,成为推动国家法治进步的重要智囊。
    黄建中在致辞中说,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自2013年成立以来,致力于案例研究和相关工作的开展,深入探讨司法改革走向与路径,为国家法治建设提供了高质量的智力成本。本次论坛以“个案促进法治方法、制度与实践”为主题,实践性和针对性都很强,这充分体现了法学研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探讨“个案促进法治方法、制度与实践”建设,以及指导性案例影响性诉讼对法治进程的影响,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能够承办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这是河南省法学界和法律界向各位专家学习的好机会。河南省法学会和信阳市法学会将非常珍惜这次机会,认真学习中国法学会的好思路、好做法,认真倾听专家报告,虚心请教,更好地推进河南省法学会的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苗连营在致辞中表示,非常欢迎各位来到中华文明的发源地、心灵的故乡——老家河南,来到山川秀美、人杰地灵的信阳。河南不仅历史厚重、物产丰富、山川秀美,同时它在中国法制建设史上有着非常重要的独特的地位,它不仅在历史上为中国的司法文明贡献了许多重要的制度,贡献了许多非常典型的案例,而且在当代中国的法治实践中河南始终有许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也有许多值得我们深入去观察和分析的对象。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个案促进法治”,可能大家都关注到了在河南这些年,不仅在法治建设上推出了许多重大的举措,是许多制度革新的源头和起点,同时还有许多标志性的引起各方面关注的重大的典型性案件。因此不了解河南就难以了解中国,不了解河南的法治也难以了解中国的法治。这次会议放在河南来召开,我想大家一定会不虚此行,大家一定会在这样一个非常有悠久历史的地方,能够迸发出新的法治的火花。这次会议不仅在形式上将为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的研究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同时在内容上它一样能够取得非常丰硕的成果。
    河南这些年在高等法学教育方面、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也有不少大家都已经认可的成绩,但是总的来看河南省的高等法学教育与兄弟省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无论是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师资队伍方面,我们都有很大的差距。我们现在在人才培养体系方面还有很大的短板,高层次人才培养还是我们始终没有突破的瓶颈和天花板。因此,我们一方面要非常感谢各位同仁、各位领导长期以来对河南高度法学教育的关怀、支持和帮助,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推进河南省法学教育的发展,正像“三农”问题不解决,很难说我们的小康社会已经实现。同样如果在这样一个中国的中心地带,在这样一个拥有一亿多人口的大省,高等法学教育处在这样一个局面情况下,也很难说国家整体的高等法学教育有了一个全面的繁荣和发展。恳请各位,借这个机会能够继续关注河南高等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乔新江在致辞中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信阳人民,对各位领导和专家莅临信阳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乔新江说信阳法治建设的历史光荣而又厚重,早在苏维埃革命政权建设时期就组建有革命法庭,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是首个国家公诉人的诞生地。近年来,信阳市更加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大大提升了信阳依法治市水平。法学会是党和政府推进依法治国的参谋助手,特别是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承载着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规范司法行为、探讨个案促进法治理念、方法及相关制度建设的重任,其研究成果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法治进程。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以案例法学研究会为平台,广泛借智借力,积极学习运用好研讨会成果。同时,真诚希望各位专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信阳的依法治市工作,对信阳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指导我们推动法治信阳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张新中在致辞中说,信阳是一块红色的土地、绿色的家园,是我们干事创业的沃土,信阳市委用法治的思维和方法来领导市委、政府和政法工作,为我们开辟了广阔的政治舞台,信阳法治的春天已经到来,我们就沐浴在法治的春风里。全国三个将军县之一的新县就在信阳,从这里超出了420多位共和国将军,红25军就是从大别山区的灵山脚下出发,走向了胜利。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核心区之一就在信阳,这些红色的资源、红色的基因确保了信阳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迈进。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次会议在信阳举办就有了特殊的意义。信阳法院的工作和信阳市委、政府的其他各项工作一样也有许多亮点,有些工作有了突破。我们的环境审判工作在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最近在《河南法制报》和《人民法院报》进行了整版报道,为维护信阳的碧水蓝天,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我们结合信阳革命老区的特色推出了涉军维权信阳模式已经走向了全国。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和河南高院、山东高院、湖北高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在信阳的新县召开了现场会,我们用心、用情、用法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已经在全国法院得到推广。今年7月29日,我还荣幸地和乔书记一起在北京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深入,人们越来越多地达成关于法治社会的共识:法治的精髓不在文本、形式、体系等外在表象,更不在或抽象 或空洞的釉彩斑斓的口号,而在通过不断完善立法、执法和司法努力实 现个案正义。自 2013 年正式成立以来,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一贯坚持“以 个案促进法治”的办会宗旨,以“两讼一例(影响性诉讼、公益诉讼和 指导性案例)”为核心,旨在不断追求“具体法治”,点滴推动中国法治进程。本会2013年年会的主题为“指导性案例的理解、评价与适用”, 2014年年会的主题“具体法治:个案公正与冤狱防范”,2015年年会的主题为“具体法治:个案公正与司法改革”,无不遵循和彰显了日拱一卒、 循序渐进的行动理念。
    本次年会以“个案促进法治”的宏观思路与法理研判、“个案促进法治”的方法与技术、“个案促进法治”理念下的个案研讨为主题,从不同的层面进行了研讨。既有对法院、检察院系统指导案例的最新发展与完善,也有对公安执法的指导案例的探索;既有对2011年—2016年最高法院民商事指导性案例司法应用的研究,也有针对各类冤家错案、社会热点案件的多角度解读;既有对影响性诉讼与司法改革的促进作用,也有刑侦、仲裁等各法律领域的个案推动法治的探索。
    案例研究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中央财经大学法硕中心主任李轩主持了本次年会。出席会议的还有中国案例研究会副会长李仁玉、秘书长李轩、常务理事何兵、徐昕、易延友、孙国瑞、李丹林及部分理事和会员,其中部分成员担任了会议各单元的主持人、发言人和评论人。会议还对荣获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获奖论文进行了表彰,信阳中院报送的《完善案例指导制度 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一文获得了优秀奖。

责任编辑: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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