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法院:副院长登门送案款 “植物人”家属热泪谢法官 作者:李孟华 发布时间:2016-11-04 12:30:48

“老李,法官给你送执行款来了。”11月2日,商城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学东将23万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李某家属手中时,李某家属已经饱含热泪,泣不成声。
飞来横祸 夺一家幸福
2015年1月10日,谢某驾驶小轿车将驾驶二轮电动车的李某撞倒,致使李某特重型闭合性颅脑伤,伤残等级为一级,终身全部依赖护理。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谢某负主要责任。面对巨大的治疗费及全天需要人打点的李某让其家属举步维艰。无助之下,李某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谢某诉至法院,商城县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和谢某分别赔偿李某33余万元和32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谢某一直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艰苦执结 执行法官多次远赴湖北
法院立案后,执行人员得知,被执行人谢某却已从原租住房屋搬走并更换了手机号无法联系,该案进入瓶颈期。后经多方努力查找得知被执行人行踪,执行人员遂立即于今年6月22日不远千里赴湖北省京山县杨集镇菖蒲村三组执行,在当地法院和村委会的配合下到被执行人家中实地走访,却发现被执行人夫妻常年外出务工。执行干警于6月23日马不停蹄地赶往湖北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一辆五菱牌小客车,但因该车下落不明,无法扣押。
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反复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配偶在京山县有3万多元银行存款,执行人员立即于6月29日再次赶往当地银行扣划,但在到达银行前两小时左右存款已被取走。在穷尽一切可能的执行措施后,该案再次陷入执行僵局。
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合法利益,打击老赖们的嚣张气焰,该院于8月8日以涉嫌拒执罪将被执行人谢某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被执行人谢某随即被商城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刑拘期间被执行人家属鄢某遂到法院协商和解。经执行人员多次主持和解,被执行人配偶鄢某已与申请人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11月2日主动到法院按照和解协议一次性送来执行款230000元。
送温暖 副院长亲送执行款
当案款交到法院后,为了尽快将执行款送到当事人手中,让李某能够得到更好的治疗,考虑到李某卧病在床,为减轻其家属到法院领取执行款的负担。11月2日,何学东副院长、执行局局长朱淑均决定前往李某家中送执行款,遂出现文章开头感人的一幕。
强化力度 执行效果明显
今年以来,商城县法院为有效遏制和扭转规避执行行为,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债权,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专门开展了“利剑行动”、“百日执行风暴”活动,执行取得明显成效。用好网络查控和司法拍卖手段,查询次数近80000次,冻结被执行人存款400多万,司法网络拍卖27次。秉持“应录尽录”原则,录入失信被执行人600多人次,并通过微信、电台、报纸等渠道曝光近300人次,迫于融资、高消费等方面的限制及舆论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的老赖达到160人次。共拘留老赖46人,采取罚款措施的老赖17人,以涉嫌拒执罪向公安移送2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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