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为涉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针对赡养纠纷多放生在基层农村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辐射作用,开展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执行,切实解决边远地区涉案老年人诉讼难的问题。
二是以和为贵,注重调解。要求承办人员不仅要讲法理,更要讲情理,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尽量以和解方式处理。
三是借案普法,强化教育。除对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进行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外,同时对比较典型的赡养案件实行公开审理,组织群众旁听,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是情法并用,促进和谐。要求承办法官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审理案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注意用亲情感化当事人,促使双方互谅互让,促进家庭和谐。
五是措施到位,保障实效。实行判后回访,监督检查义务履行情况,对拒不履行义务或怠于履行义务的,敦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必要时由执行部门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