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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法院“百日执行风暴”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6-09-26 17:53:31


    9月23日8点整,浉河区法院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全体干警集合在法院综合办公楼前,整装前往执行目的地-----位于信阳市鸡公山大道西侧祥云综合楼的家乐福大酒楼。
    申请执行人信阳祥云置业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信阳市浉河区家乐福大酒楼、乔建敏、吕其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解除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将祥云综合楼一至四楼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支付拖欠的租赁费74.72万元及违约金33.7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浉河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搬迁公告,但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搬迁义务,法院制定强制搬迁执行方案,决定组织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工作人员强制搬迁。
    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全体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立即布置警戒线、拉起警绳,进行警戒;配合浉河区公证处工作人员对现场财物进行清点、登记、拍照,电视台工作人员全程跟踪拍摄;区人大代表王明杰、胡修文和政协委员林军见证执行现场。搬家公司30余名员工按方案要求紧张有序的进行搬迁。该案持续执行8个小时,于下午4点顺利执结。
    “法院执行工作难度大、很辛苦,今天的执行活动声势浩大,效果显著,是一次成功的执行攻坚。”区人大法工委主任、人大代表王明杰说。
    “法院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权威和尊严,今天的执行活动给老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区政协委员林军深有感触地说。

责任编辑: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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