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法院:“温情执法”感化“老赖” 作者:罗山法院 陈琼 发布时间:2016-09-26 16:48:22

9月21日16时许,罗山县人民法院大门前警灯闪烁,该院19名执行局干警在整装待发。16点10分,随着该院副院长王娟一声令下,5辆警车迅疾驶出法院直奔被执行人所在地。
17时30分,竹竿镇白河村的被执行人马某正在稻田里中收割稻谷。马某因驾驶二轮电动车将邻近村民的小孩撞伤,被判决承担责任后,马某百般抵赖,拒不执行。
由于马某身体有残疾并在收割稻谷,在执行局局长许朝地的带领下,干警主动帮助他收割稻谷并装车。马某被执行干警的温情执法所感动,主动提出到拘留所配合工作,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说“从前家里生活还是比较困难的,赔偿的钱虽然我能够勉强付清,但是我本身身体残疾,就一直想抵赖,现在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我愿意履行判决”。同时考虑到马某的实际情况,在与受害人多方沟通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调解协议达成已是19点10分,天色已暗,干警主动为马某送来了盒饭和水,吃完饭后并送他回家。第二天,马某主动到法院交执行款。此次执法成效显著,村民和被执行人一致反映此次执法文明,有温度,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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