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快讯

潢川县法院开发区法庭巧调连环相邻纠纷

  发布时间:2009-08-03 19:35:50


    在“调解年”活动中,潢川县法院开发区法庭注重在工作中拓宽思路,巧妙运用调解技巧解决纠纷,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7月29日,该庭又连续调处了两起相邻权纠纷。

    李某两兄弟的住房均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当时的地基与周围洼地相比高出许多。但随着四周房子陆续建成,他们的房子则成了“洼地”。2007年,王某开始在李某兄弟住房南边垫土、平整宅基地,准备建房。与此同时,其他邻居也开工建造自己的新房。终于,两兄弟原来排放生活污水的小水塘被填平,两人住房的第一层成了汪洋泽国,夏天臭气熏人、冬季阴冷潮湿,基本无法使用。在多次协商无果后,他们将王强告上法庭,要求解决排水问题。与此相隔不久,哥哥大李又因为另一个邻居周某所砌的一堵矮墙阻挡了自己的出路,又将其起诉到法院。

    开发区法庭先后接到这两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审判人员在送达法律文书时就深切体会到原告的正常生活被严重影响,同时也察觉到双方的矛盾十分尖锐。为了有效化解当事人心中的怨气,切实解决他们生活中面临的难题,因此,从一开始就确立了调解结案的指导思想。通过多次到现场勘察并走访周围群众,审判人员摸清了这两起案件原、被告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即是原告房屋排水不畅、污水长期淤积,而且两起纠纷相互之间有一定的内在联系。据此也初步理清了调解工作的主线——先解决原告房屋的下水道问题,再解决出路问题。在此后的工作中,法庭审判人员多次找到王某,向他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和他一起到原告家中,让他亲身体验对方的生活状况,另外还动员他的亲朋做他的思想工作,王某最终同意调解并愿意自己出资为原告修理一条下水道。在调解书依法送达双方当事人后,法庭审判人员立即通知大李和周某到庭开始第二起纠纷的调解。由于下水道已经有了具体规划,二人很快就出路问题达成协议,周某同意在下水道修成后主动将自己所砌的矮墙拆除。

责任编辑:王荣红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