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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到信阳调研

  发布时间:2016-09-05 08:42:55



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徐哲讲话


信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琦讲话


省法院调研信阳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

    8月31日,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徐哲一行六人到信阳调研。信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琦,中院环境资源庭全体干警,各县区法院环资审判工作负责人和主管副院长参加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信阳中院和各县区法院分别汇报了环资审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件,徐哲逐一点评和指导。她指出,信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中院环资庭成立以来,紧扣环境资源保护主题,围绕夯实基础做了大量工作,出台的《关于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信阳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受到市委乔新江书记批示肯定,值得全省法院学习。并建议信阳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中处理好发展经济、扶贫攻坚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审理好茶产业、禽畜养殖、河砂开采、古村落保护等凸显地方特色的案件,打造优势品牌。对于今后的环资审判工作,徐哲提出五个方面要求:一是要突出服务大局,准确把握环资审判在国家环境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二是要突出理念先行,将绿色发展理念作为行动指南;三是要紧扣案件特点,准确把握环资审判五位一体专门化建设要求;四是要大胆创新突破,准确把握环境公益诉讼的审理规则;五是要加强协调联动,准确把握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及其他环境执法部门分工配合。
    徐哲调研了信阳中院环境资源保护巡回法庭。她表示,巡回审判意义重大,要通过在案发地开庭审理案件,特别是通过以案释法,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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