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8名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的加入,息县法院的人民陪审员队伍数量增至47名。为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优势,解决该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增强司法权威,息县法院制定了五项措施:
一是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体系。制定了人民陪审员行为规范和管理办法,成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由院政治处和院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对陪审员的培训、权利义务、参与审理案件的范围、待遇及奖惩等进行规范化管理,既明确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保障其权利的行使,又明确其负有的职责。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采取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发放学习资料、组织旁听案件、座谈交流经验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陪审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每一个人民陪审员获得必要的学习培训,逐步提高陪审员的法律业务素质、陪审能力和参审实效,确保其发挥应有作用。
三、统一为人民陪审员订做工作胸牌,发放工作证,以此提升庭审形象,规范执法行为。
四、在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案件的前期,提前三至五天通知人民陪审员来法院阅卷,了解案情。在审判活动中,要求法官多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社会经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优势。
五、建立人民陪审员个人履职档案。对人民陪审员平时参加审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年终由政治处对人民陪审员的表现作出鉴定,并抄送当地人大常委会、所在单位及其本人。对工作优秀的,予以表彰,并函告其单位;对工作不称职的,依法提请人大予以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