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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法院:两地法官齐心协力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6-08-02 10:47:59


    近日,商城县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干警积极协助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完成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异地执行。
    据金水区法院执行局法官介绍,被执行人张某是商城县人,常年在郑州搞工程,由于生意不景气欠了几笔债,为了躲避法院判决的26万余元的支付义务,跑回商城老家中躲债。商城县法院执行三庭法官们在了解案件情况后,立即带领一行人赶到张某的家中。见面会,张某一口咬定说自己手上一分钱没有,只有一辆奥迪A6 的轿车,而且还不愿意交出来。而申请人则表示只愿意接受现金,即使张某交出轿车,对他来说也毫无意义。
    时间一点点流逝,考虑到直接把被执行人带回郑州金水区法院再采取其它强制措施也达不到应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两地法官经过深思熟虑,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又一次把双方当事人喊到两个不同的办公室进行调解,力求以最好的效果解除此事。最终,在长达几个小时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张某将其手中的一辆奥迪A6轿车暂时扣押在商城法院,并在10日以内前往金水区法院履行判决义务,若未能履行,则对其车辆进行拍卖处理。这起案件遂得到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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