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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

——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也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发布时间:2016-08-01 10:17:19



    7月29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这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也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信阳中院院长张新中赴京领奖、参加表彰大会,并受到习近平、李克强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经过不懈的探索实践,信阳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多次受到河南省军区、河南省委政法委以及河南省高院、山东省高院和济南军事法院的联合表彰。今年6月信阳中院作为全省唯一单位被推荐表彰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责任编辑: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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