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西省万荣县人,在北京做防水材料,自从贵县晋某欠我防水材料款21150.00元一事,无奈我于2016年元月30日起诉到贵院后,让我感动的是,所有的干部都非常热情的接待了我这个外乡人。”
7月15日,商城县法院丰集人民法庭接到这样一封来自远方的来信。信虽然不长,但字里行间流露的是掩饰不住的真挚谢意。
写这封感谢信的是远在千里之外的山西省万荣县人孙某。
2001年前,孙某在北京经营防水材料生意,晋某承揽防水工程,双方业务往来期间,晋某欠孙某21150元并出具欠据一张。2008年,双方签订还款协议。到期后,孙某通过打电话、写挂号信等方式催要,晋某拖延不还。无奈之下,孙某只好不远千里来诉。
该院立案庭快速为孙某办理了立案手续,并将案件分流给该院丰集人民法庭承办。承办法官接到此案后,认真审阅了卷宗材料,鉴于该案案情简单,且孙某是外地人,决定采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此案,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减轻当事人诉累。
为表达对承办法官的谢意,孙某再次来到商城县法院,送来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