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信阳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将在罗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张某平等10名被告人涉毒案件开庭审判。由于该案件存在涉案人员多、羁押场所分散、涉毒数量大等特点,为确保案件警务保障任务的顺利完成,7月5日,中院法警支队召开警务保障会议,在信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步辉的领导下,支队在仔细听取该案件主审法官对案件基本情况的介绍后,针对案件特点,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要求参与此次警务保障任务的全体司法警察听从指挥,勇于担当,全力保障此次警务活动顺利进行。
7月7日早上8:00,息县法院法警大队从息县看守所出发,押解第1被告;浉河法院法警大队从信阳市第一看守所出发,押解第4、6被告;光山法院法警大队从光山县看守所出发,押解第10被告。8:30分,罗山法院法警大队从罗山县看守所出发,押解第8、9被告;中院法警支队押解第3、5、7被告。兵分五路奔赴罗山县人民法院,全力保障此次庭审活动顺利进行。
9:00,处突组、安检组将前来配合工作的20名公安干警和6名特警安排就绪,对法院机关、审判庭外围进行警戒,在法院门前进行巡逻。罗山县法院法警对前来参加旁听的人员逐一进行登记、安检,对办理取保候审的第2被告核对身份。9:15所有队伍集结完毕,带被告人进入法庭,庭前准备工作结束。经过6个小时的庭审,下午15:30,庭审顺利结束,但法警们紧张的工作还将继续,押解组人员将所有被告人还押至看守所时已经是下午17:30。
此次庭审保障任务的圆满完成,再次证明了信阳两级法院法警对重大案件的庭审警务保障能力和指挥协调能力,体现了两级司法警察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