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信阳中院召开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座谈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焕成出席并讲话,中院技术处、减刑假释庭及浉河区法院、平桥区法院、固始县法院技术室和审监庭的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会上,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部署开展的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的要求。
陈焕成指出,各地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病残孕等罪犯“收押难”、“送监难”等问题的突出,严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严重损害了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和司法权威,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存在很多实际困难,负责办案的同志在案件办理中首先要把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吃透,遇到具体困难分案处理,一案一策,加强内外部的沟通协调。同时,要严格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的标准及鉴定标准,保证材料齐全,做到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