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信阳中院八项措施推动调解工作新进展

  发布时间:2009-07-30 18:14:22


    信阳中院自开展“调解年”活动以来,坚持把“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作为审判工作标准,把“调判结合、以调为主”作为工作方式,把以调解促和谐、保稳定作为工作目标,深入落实“调解年”活动要求。目前,我市两级法院调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各项指标均超过省院规定的要求。信阳中院及时总结调解经验,制定了八项有力措施,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新进展。

    一、调解年活动办公室日常工作常规化。信阳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调解工作,把调解工作作为推动法院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一个着力点,进一步充实活动办公室日常工作内容。

    二、建立全员调解、全程调解机制,扩大调解工作的主体,明确调解职责,将调解工作均贯穿每个案件收案、庭前准备到裁判文书送达各阶段的始终。

    三、成立立案调解中心。在立案庭组建立案调解中心,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节约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推动调解工作。

    四、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法院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形成多渠道、多途径化解民事纠纷的调解格局。

    五、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的模范带动效应。定期组织调解能手与年轻法官进行座谈,讲授调解经验。

    六、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宣传效应。通过巡回调解和深入群众的方式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成功率。

    七、完善科学的工作成效考评机制,健全调解激励机制。鼓励广大法官积极创新调解方法,提升调解水平,提高调解成功率。

    八、做好调解调研宣传工作,及时总结调解经验,创新有效的调解方式、方法,收集整理两级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定期以专题信息形式刊发,方便学习交流。

责任编辑:刘泽军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