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导致丈夫张某生活不能自理,原本幸福的家庭也陷入困境,而妻子王某却无法忍受这种状况,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近日,光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法官从法、理、情角度衡量,依法判决不允许双方离婚。
张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不久便依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后又在民政部门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生育有两个儿子。2013年,张某被检查出患有格林巴利综合征,导致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家庭也陷入经济困难。王某认为家庭重担落到自己一人身上,而丈夫张某又不能照顾家庭,以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为由,要求与丈夫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之间应该相互扶持帮助,互相尊重,患难与共。丈夫张某目前身患重病,需要妻子王某携手渡过难关,共同面对困难和疾病,而妻子在此时要求离婚,既违背了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助义务,也有悖于社会的善良风俗。两个孩子尚小,更需要夫妻共同协力抚养照顾。此外,王某所举证据也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