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坚持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指导,不断完善司法服务措施,为全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认识指导。结合本院工作实际, 专门出台了《关于积极服务平桥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就审判机关服务农村强化法制宣传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现实意义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要求,要以提高涉农案件审判司法能力为核心,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涉农案件审判工作,全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探索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途径,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
二、强化法制宣传。结合政法系统、法院系统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让人民满意,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活动,利用巡回审判,百名干警走村入户,走访企业,法院短信平台,在辖区乡镇集市、村部,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举办法律咨询活动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广泛宣传法律知识。目前,已组织百余名干警走访群众3000余人(次),电话征求意见近10万人(次),悬挂、张贴横幅、标语500余幅(条),发放宣传单21000余张,发出法制宣传短信20000余条。
三、强化全程调解。通过加强与人民调解员、基层组织的联系,设立诉前调解指导小组,构建诉前调解网络体系,注重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以调解优先为原则,审理过程中,注重以“和为贵”为指导思想,优先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在执行过程中,注重以和解双赢的方式,力促当事人握手言和。
四、强化问题解决。综合试验区设立后,针对不断产生的、新型的土地流转等过程中的新形式纠纷,该院坚持在依法的前提下,以党委、政府的大政方针为指导,精心安排,妥善处理,尽最大努力合法合理的解决好每一起纠纷。
五、强化利民措施。本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原则,灵活机动安排调解、文书送达、调查取证、执行的时间,尽量避开白天农民下地干活的时间,尽量避开农忙季节,选择在晚上或雨天等时间,最大限度的做到办案不误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