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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法院执行局实行绩效考评激发队伍潜能

  发布时间:2009-07-29 15:30:16


    潢川县法院执行局在认真学习领会《<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度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绩效考评规定>实施细则》和本院对各部门绩效考评办法以及本院法官绩效考评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绩效考核细则》,经三次征求意见,最终定稿实施。

    该绩效考核围绕执行人员工作职责,从五个方面进行考评:1、岗位职责考评:按执行员、书记员、司机、内勤四个序列进行细化考评;2、执行财务管理考评:要求执行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及时上缴执行款,禁止违规收费;3、宣传工作考评:鼓励执行人员积极向执行综合办公室提供宣传素材,并对提供素材人员实行奖分;4、考勤制度考评: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及请销假制度,对于不遵守签到制度及旷工人员实行扣分;5、其他考核目标考评:如卷宗装订不规范、对当事人态度或言语不当造成矛盾激化、上岗着装不规范,均实行扣分等。

    该院执行局每月逐项对每一名执行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行月通报、季度站队、年终奖惩,充分调动了执行干警的积极性。截至目前,该院执行局圆满完成了清理积案工作任务,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及六类重点案件的执结率均达“双百”。同时,新收案件执结率达90%,和解率达50%,执行工作成效明显。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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