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为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更好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商城法院从立案、审判、宣判等方面努力推行“全程释法”制度,当事人满意率明显提高,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了15个百分点,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院在审查立案之前,向当事人发送《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的同时,对不能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予以释明,对如何举证进行必要的指导,使当事人做好打官司的心理准备。如果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民事行为的效力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时,该院法官主动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只有尽释明责任后仍不变更的,才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针对婚姻纠纷案件的特点,该院分别对当事人另行结婚的问题、申请执行的期限、子女抚养、探视权、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以及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等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的释明。
此外,该院在宣判时还要求法官就当事人上诉权利及申请执行期限进一步进行释明,法官要围绕当事人是否上诉,上诉期限、裁判生效的法律后果以及申请执行的期限进行详细全面的释明,以免当事人丧失诉讼权利和申请执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