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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 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5-12-22 16:08:55



    12月21日上午,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陆担任审判长对固始县某银行与固始县某投资担保公司、谢某某、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申请再审一案举行了听证。
    该案由固始县人民法院一审调解结案。固始县某银行以委托代理人未经授权等为由,向信阳中院申请再审。听证前,翟陆认真研究案件材料,与其他合议庭成员共同研讨案情,明确争议焦点;听证中,陈述、举证、质证、辩论依次推进,听证程序规范有序,条理清晰,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了意见。合议庭经合议后认为,案情较为复杂,应当就案件事实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再作出裁决。
    信阳中院积极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坚持把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院领导带头办案,可以发挥领导的表率和示范指导作用,提高案件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审判的公信力和权威。

责任编辑: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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