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巨成通讯员韩蕾)“8年多了,我做梦都没想到这笔工程款能要回来。”12月17日下午,在信阳市羊山新区的一个工地上,农民工胡元杨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手里接过47万余元的工程余款后,激动不已。
2007年4月,胡元杨的施工队接下了光山县的一项工程。同年10月,工程完工了,但是发包方只支付给了胡元杨295万元的工程款,还剩下200多万元,胡元杨多次到光山、郑州、信阳等地与发包方和承包方进行结算,均无果。
2011年1月,无奈之下的胡元杨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官司打赢了,要钱还很难。今年11月,他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没想到在短短13天内,信阳中院就为他讨回了200多万元的工程款,并在12月2日,将第一批工程款交到了他手里。17日送到的47万余元是最后一笔工程款。
据悉,信阳中院已向14位农民工代表集中发放324万余元执行款。张社军表示,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法院一定会快审快判、强力执行,让每一位农民工都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③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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