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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三举措强化案例宣传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5-10-27 12:04:06


    日前,中国教育电视台1套(CETV1)《法治天下》栏目以《坠桥》为题播放了罗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和参与录制的一起女子骑电动车过桥坠亡案件。这是今年以来该院第三次在中央级电视媒体播放案例节目。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案例宣传报道,以现实案例为样本,采取以案说法、法律问答、法官说法等形式,积极宣传法院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该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刊登指导案例3篇,在《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刊登案例1篇,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刊登案例类稿件80余篇,起到了很好地普法宣传效果。
    畅通案例收集渠道。组建一支覆盖各业务庭的兼职宣传员队伍,在日常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收集各业务庭具有普法意义的典型案例,及时向专职宣传员报送,由专职宣传员根据案例情况采取不同形式编写投稿,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
    注重案例格式转化。注重案例宣传的专业性、故事性、可读性和普法行,将案例转化为案例编报、法律研讨、以案说法、法律问答、法官说法等样式,灵活设计,巧妙构思,积极向社会公众阐述案例背后所蕴含的法律知识,便于公众理解掌握。
    积极借助媒体宣传。重视媒体宣传平台作用,积极做好与媒体的通联工作,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电视等宣传载体作用,并积极借助新兴媒体,开通了官方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及时推送案例宣传,不断扩大宣传受众面,提升宣传影响力和普法效果。

责任编辑: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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