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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审理首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

  发布时间:2015-10-14 21:35:53



庭审现场


息县公安局副局长段伟(右一)出庭应诉

     日前,罗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原告胡某因不服息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警告处罚,将息县公安局诉至法院。按照信阳市行政诉讼一审案件异地管辖的要求,经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到罗山县法院审理。息县公安局党委成员、副局长段伟出庭应诉。这是该院今年审理的第一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

责任编辑: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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