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信阳讯(记者周惠通讯员黄涛陈晨/文图)为增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6月17日上午,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确山县原常务副县长班某减刑一案,并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旁听(如上图)。
法院经审理查明,班某因利用职务之便于2004年先后贪污赃款40万元,并于2006年被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服刑期间,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月对其减刑9个月,2011年11月减刑一年,2013年6月减刑11个月,现刑期自2006年5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此次,信阳监狱认为,班某能认真遵守监规法纪,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在狱中表现良好,遂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刑罚执行机关出示了班某确有悔罪表现的证据,监区管教干警和同监区的罪犯分别出庭作证。最后,出庭检察员在对班某的贪污款项仔细询问后发表了检察意见,该庭审判员从思想认识上和行动上对其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听取了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
据悉,2014年以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立案公示、开庭公告一律实行公开上网,今年设立了全省首家狱内数字化法庭,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实行公开审理。仅2014年,该院依法对77名罪犯裁定不予减刑和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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